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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张一辰摄

中新网西安3月15日电 (记者 张一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举行“消费者权益刑事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西安法院五年来消费者权益刑事司法保护情况,同时,发布了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农药等领域的十二起典型案件。

据介绍,2018年以来,西安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96件,判处被告人158人,涉案金额1.434亿余元,其中对30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7名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金额4237万余元。此外,还审结假冒产品案件92件,判处被告人123人。通过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厉惩处,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安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雷表示,近年来,西安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刑事司法保护,收到良好成效。同时,发挥刑事审判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功能,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犯罪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

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王龙对典型案件进行了发布,其中包括以工业冰醋酸冒充食用冰醋酸、在食品生产中超限量滥用添加剂、自制药水药丸假冒特效药、销售浸蘸有毒害液体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等案件。

赵雷表示,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食药环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比例,加大禁止从业等非刑罚处理措施的适用力度。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打好深化食药环案件诉源治理“组合拳”,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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