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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新闻网讯:近年来,全市上下把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抓手,正确处理“有为”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场之间关系,充分发挥市场资源的配置作用。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因素条件的集中体现,其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日益成为一个地区广泛吸引优质企业、深度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在未来竞争中占据有力位置的核心因素。

为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打通国际国内双循环和建立国内统一大市场的需要,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208号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2022年版)》《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承诺制”工作方案》《关于印发《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和企业准营“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规范惠举措,出台了《商洛市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实施办法》21条,并联合市发改、工信、财政等13个部门出台了《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27条,从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平等待遇、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出台切实可行、可操作的举措,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全市市场主体持续稳步增长。紧紧围绕商洛“一都四区”建设目标,聚焦“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的发展理念,着眼帮助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同时,该局制定“个转企”实施方案,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通过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行“减租让利”措施、推进歇业备案和信用修复等,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支持。

2022年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

截至目前,全市民营经济主体累计达12.6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3.12%,民营经济在增强市场活力、增添发展动力、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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