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曾令统 实习生 李佳子
(资料图片)
3月29日晚,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陕西西安发生一起坠楼事件,坠楼者砸中一名6岁男童。后陕西当地媒体报道称,被砸男童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最终不幸离世。
网传现场照片
当日晚间,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上述坠楼事件目击者赵先生,“事故发生时,我大概离了有100米远,要是当时走得再快点,可能我就被砸到了。”赵先生称,事情发生在陕西西安的澳城大厦附近,“刚开始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掉下来了,紧接着就听到附近群众说是有人跳楼了。”
网传照片,现场已被警戒线围起
30日凌晨,西安雁塔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2023年3月29日19时许,我辖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坠楼事件,叶某(男,35岁)从小区29层坠落砸中杜某(男,5岁),叶某当场死亡,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跳楼致他人伤亡,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刘棒律师告诉顶端新闻记者,“这要从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刘棒分析称,从刑事责任方面来看,如果跳楼者精神正常,那么他就有预见跳楼会砸中行人的能力,此时便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情况:跳楼者明知自己可能会砸中行人,但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依旧选择在人流密集的地方跳楼,那么此种情况跳楼者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跳楼者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砸死行人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跳楼者构成则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很不幸,男童已死亡,那么其监护人就有权对跳楼者提起侵权赔偿的民事诉讼。“但这也是建立在跳楼者未死亡的情况下。”刘棒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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