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汉阴法院涧池法庭法官助理深化运用“3+3+N”工作模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婚前缺乏互相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家庭矛盾较多,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后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但李某始终不愿意离婚,故王某起诉至涧池法庭要求判决离婚。
受理该案后,法官助理多次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同时积极联系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经法官助理和调解员的多方斡旋、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及子女抚养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中确定的子女抚养费给付义务。至此,该起离婚纠纷妥善化解。
今年以来,涧池法庭深化运用“3+3+N”工作模式,通过联系辖区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民间力量,积极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冯倩)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