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让司法建议落地有声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资料图】

□ 本报通讯员 雷莉

“我们已召开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安铁法院司法建议及全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相关问题,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

近日,记者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看到了原告刘某诉被告陕西省安康市某县公安局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一案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的复函。

据了解,安铁法院在依法裁判该案的同时,组织召开司法建议公开宣告会,发出两份司法建议,解决了案涉未成年人救助帮扶跟进、加害人教育惩戒衔接等问题。

2022年以来,安铁法院以院党组“3421”工作方针为统揽,立足集中管辖区域优势,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做好审判“后半篇文章”。

用好司法建议

“谢谢张法官,今天我终于领到结婚证了。”今年5月的一天,安铁法院行政庭法官张杰接到了来自千里之外云南省昭通市的当事人小英的报喜电话。

2022年,小英与未婚夫到云南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时,发现自己被他人“冒名”于12年前在安康某县登记结婚。

随即,小英向安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信息。因案件超过起诉期限,安铁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虽然法定的诉讼程序走完,但小英的问题仍未解决。

为真正解决当事人的现实难题,办案法官张杰主动联系云南警方,调查核实小英的身份信息,审查结婚登记资料。在确认小英身份确被冒用后,安铁法院向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督促其启动纠错程序,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最终,小英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

在审判实践中,针对当事人通过正常诉讼途径无法解决的合理诉求、矛盾纠纷,安铁法院把突出办案效果、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执法办案的核心,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用好用活司法建议纾民困、化民忧、解心结,防范衍生案件发生。

用实司法建议

“一开始我并不是想打(猎捕)这些(野生动物)的,是因为(野生动物)老是祸害我的庄稼,搞得我么法了(没办法),才想着打一点儿弥补一些损失,我知道错了,但我的损失希望能得到补偿。”这是安铁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中被告人向法庭作的最后陈述。

由于案涉县地处秦岭南麓,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野生动物侵袭事件时有发生。承办法官在进行走访调研后,向案涉县林业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宣传,如因保护国家和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申请政府补偿,确保实现野生动物保护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双赢”的局面。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该县林业局高度重视,认真调查野生动物损害被告人农作物损失情况并积极处理,同时在强化宣传教育、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和创新管护机制上继续发力。

近年来,安铁法院坚持以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导向,并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的规定》。规定明晰了司法建议发送范围,重点强调对公益诉讼案件均应当开展调查研究发送司法建议;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对发出司法建议书的合法性、正确性、必要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层报院长审核,确保发出司法建议书能够找准问题、分析透彻原因,提出务实管用、有可操作性的整改落实意见,达到“源于个案、超越个案”的办理效果。

今年以来,安铁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类案件同比下降13.36%。

用强司法建议

2022年10月,安铁法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和检察机关联合发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双建议书”,形成司法裁判和检察监督合力。

该院还探索司法建议公开宣告制度,通过编发工作简报、召开座谈会、发布案情通报等形式向全市两级政府、相关领域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扩大落实影响力,提升落实效果。

今年以来,安铁法院对跨区划集中管辖以来审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望”,并逐案对司法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同步回访、实地查验,通过走访座谈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确保发出的每一份司法建议都落地有声、落实见效。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安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琪轩介绍,该院在行政案件审判工作中,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司法建议意见,主动为行政机关“对症开方”,以促进落实司法建议效果,提升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能力水平。安铁法院自跨区划集中管辖以来,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180余份,反馈落实率达100%。(孙立昊洋 雷莉)

(法治日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