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

自2023年10月1日起,


(资料图)

银屑平片等533个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

(以下简称“院内制剂”)

将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

通知明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院内制剂按照乙类药品管理,个人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自行确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院内制剂仅在批准的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调剂范围内使用。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院内制剂的医保支付标准。

同时,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

院内制剂名称、包装和规格等

发生变更的,

由统筹地区医保局审核相关变更手续后

报省医保局备案。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院内制剂实行动态调整,各统筹地区每年三季度前按照《关于积极推进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医保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确定本统筹地区拟纳入医保支付的院内制剂范围后报省医保局,省医保局复核并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同意后执行。

各统筹地区应严格执行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院内制剂名单,

不得擅自增减品种,

原来由各统筹地区

自行纳入医保支付的院内制剂

不再执行。

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名单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

部分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安之

审核:天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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