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刘永强 □雷洪涛 通讯员王磊)依托吉林省政法委建设的政法协同系统,和龙市人民法院构建“政法协同+随案生成”“政法协同+RPA”“政法协同+泛在化通信”办案新模式,推动刑事审判进入“全业务网上办理”的新阶段,实现“所有卷宗线上传、所有程序线上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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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协同+随案生成”刑事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
政法协同系统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方式,打破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推动协同办案流程再造。各政法部门办案系统根据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生成规范的数据包,通过省级平台进行传输交换,实现刑事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助力推进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政法工作智能化水平,促进相关信息整合与共享,提高协同办案效率。
诉讼材料标准化、规范化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基础。为此,吉林和龙法院建立健全电子卷宗生成、流转、审核、应用等管理机制,制定存储及质量要求等规章制度,助力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依托“两个中心”建设,通过智能编目、网上阅卷、文书辅助生成等核心功能,形成及时性强、完整性高的电子卷宗材料。配套建设云柜、中间柜,构建以法官为中心、司法辅助工作集约化管理的电子卷宗流转新模式。进一步研究电子卷宗目录层级,探索细化七级目录内容,同时优化编目标准,辅助法官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政法协同+RPA”代替人工进行系统操作
吉林和龙法院积极探索RPA与政法协同系统相结合,通过模拟、增强人类与计算机的交互过程,代替人工在计算机上进行烦琐、重复、批量化的系统操作,大大减少了应用“政法协同”系统的人工操作,提升基层法院的工作效率。
当刑事案件结案时,法院依程序需向公安局、看守所、司法局等多政法部门发送法律文书。和龙法院应用政法协同系统,有效避免因送达文书数量较多所导致的耗时过长难题,提升刑事案件办理的工作效率。例如,在社区矫正模块需上传《起诉书》《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文书,法官需逐案上传发送,工作量较大。在引入RPA后,法官仅需将制作好的文书放在指定文件夹下,可根据案件号自行检索、上传、发送,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
“政法协同+泛在化通信”实现泛在化互联互通
吉林和龙法院不断加强融合法庭建设,在原有科技法庭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加入智能阅卷、语音及文字识别等功能,打破纸质卷宗束缚;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使当事人可在线上完成陈述、质证、辩论等环节,打破时空壁垒;引入“泛在互联通信平台”,实现内外网同步互通,打造融合法庭,法官基于内网电脑发起的庭审活动,相关诉讼参与人用手机通过互联网参与其中,打破地域壁垒。融合法庭支持本地开庭、在线开庭、“本地+在线”混合开庭等多场景的应用,实现了“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全时空跨地域应用”,为当事人提供多种庭审参与方式。
自政法协同系统应用以来,吉林和龙法院通过该系统流转的刑事一审公诉案件比例达100%,办案流程由线下逐步过渡到线上,开启跨部门线上办案新模式。各部门之间通过线上流转材料,节约了人工移送的时间,法官可及时了解案件信息,使案件能够更快进入审判环节,审判质效显著提升,案件从侦查到判决的时间周期进一步缩短,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36.17%。
下一步,吉林和龙法院表示,将继续坚持“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正”的信息化建设初衷,深入优化系统各项功能,使政法部门信息互连与共享的“路线图”成为“实测图”,使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成为实际可行的“运行表”,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可行的“和龙法院实践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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