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AI技术的不断成熟,“虚拟人”新闻日渐增多。
近日,“钱学森数字人”在中关村论坛正式发布。科研团队在数字空间内生动还原了钱学森的音容笑貌。未来,“钱学森数字人”将用于教育传播科学文化。此外,2023黑马AIGC产业大会在北京举行,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是以“数字人”的方式出席大会。周鸿祎曾预言,有一天数字分身会代替他做很多事,比如演讲。
“虚拟人”或者说“数字人”正从概念变成现实,相比于之前纯虚拟生成的“虚拟人”,如洛天依等,此类虚拟人可谓“半真半假”,既有个人真实身份加持,包含其个人品牌、形象及其他价值,同时又比肉身具备更多的新增价值——随着其AI技术加成,可以做到不生病、可24小时工作、有更强的多项任务处理能力、乃至性格脾气也变得更加善解人意……这等于为个人价值赋能。
(相关资料图)
相比于机器人,“虚拟人”无需沉重的硬体,减少了制造成本,也是其走向千家万户的一大优势。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每个人都将拥有一个乃至多个“虚拟人”,“虚拟人”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不少日常事务,如部分简单工作。同时,“虚拟人”也将成为我们重要的数字资产之一,尤其是对于名人而言,其“虚拟人”还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能够商业变现。
比如,我们可以出租自己的“虚拟人”, 授权给他人使用,如此将形成一个潜力巨大的交易市场。之前,“虚拟主播B站直播2小时收入超百万”登上微博热搜,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这说明,公众对于“虚拟人”的接受度很高。当众多名人身份的“虚拟人”出现,能够充分运用其粉丝基础,衍生出更多的商业模式,如品牌推广、代言、参演节目、直播打赏、发布音乐专辑、售卖周边等,并催生出“虚拟人+真人”“全虚拟人”参与的表演形态。
据《2023年中国虚拟人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虚拟人带动产业市场规模和核心市场规模分别为1866.1亿元和120.8亿元,预计2025年分别达到6402.7亿元和480.6亿元。“虚拟人”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已成趋势。
但由此带来的风险,就是一旦出现被盗用,或者租用“虚拟人”的一方用于非正规渠道,就会产生版权纠纷及其他风险。因此,虚拟人还涉及新型版权保护等问题,包括是否能注册, 相关法律是否应将其纳入管理范畴。
已经有分析人士建议,可以将“虚拟人”的2D和3D形象分别作为图形商标和三维标志注册,其标示性语句作为声音商标注册,当然也可以将虚拟人的名字和形象组合注册。
此外,在“虚拟人”授权方面,如果使用已故人员肖像等制作“虚拟人”,该采取怎样的保护举措?按照之前的法律规定,已故人员肖像权保护期为50年。这一标准是否沿用到“虚拟人”开发运营上,也需有关部门研讨。
如果企业为每个员工打造了一个“虚拟人”,并且让“虚拟人”也承接了部分工作内容。那么,企业是否应该为“虚拟人”所产生的工作价值向员工付费?或者说一次性提供员工相关版权费,然后即可使用。而当员工离开,企业是否还能继续使用该“虚拟人”?毕竟,这其中掺杂了企业为开发“虚拟人”所投入的成本,从理论而言,该“虚拟人”属于企业与员工共有的数字资产,后续如何合理切割或转让,也需加以厘清。
可以想见,当14亿国人都有一个或者多个“虚拟人”时,“虚拟人”就将融入到个体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由于“虚拟人”往往附带了肖像权等诸多权益,相比于一般智能设备其性质更加复杂,也就需要我国根据其发展态势,通过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多种途径保护其合法价值, 规定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细化权责,从而推动其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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