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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家院子里飞来一只小鸟,我没有见过,也不敢处理,希望民警前往救助!”6月25日下午,临河分局双河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在自己院内发现一只疑似保护禽类。

双河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在赶赴现场的同时,电话联系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协助。到达现场后,经民警仔细对照辨认,初步确认为一只野生红隼雏鸟,没有明显外伤。小红隼应该是自己迷了路,误打误撞飞到了报警人的院子里。随后,民警将小红隼装进笼子,并为其准备了新鲜的肉块和水,将其送到了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河分局野生动物救助站,待具备放飞条件后再放归自然。经救助站检查确认,这只雏鸟确为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红隼(学名:Falco tinnunculus):是隼科、隼属的小型猛禽之一。体重173-335克,体长305-360毫米。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雄鸟头蓝灰色,背和翅上覆羽砖红色,具三角形黑斑;腰、尾上覆羽和尾羽蓝灰色,尾具宽阔的黑色次端斑和白色端斑,眼下有一条垂直向下的黑色口角髭纹。下体颏、喉乳白色或棕白色,其余下体乳黄色或棕黄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斑点。雌鸟上体从头至尾棕红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横斑,下体乳黄色,除喉外均被黑褐色纵纹和斑点,具黑色眼下纵纹。脚、趾黄色,爪黑色。

温馨提示

发现有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可以拨打救护中心电话,对非法捕猎、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爱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保护青山绿水,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临河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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