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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底,我省在全国率先汇交首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共计38个县市区,涉及宗地35.7万宗。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被称为给土地办“身份证”。只有经过确权了的土地,才能被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其所有权人才具有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益。这项工作对明确土地产权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2月,自然资源部要求全国各地用两年时间,全面更新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谭静介绍,江苏已于2012年底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任务,为保证数据准确性,近两年来全省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总体思路,在浦口、江阴、东台、泰兴和靖江开展试点,对因征收、行政区划调整、撤村并居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地块进行数据更新。其中,东台作为自然资源部确定的江苏唯一全国示范点,在全省率先完成农地确权数据的汇交。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丁宏伟介绍,在土地所有权确认过程中,不乏镇与镇飞地权属不清的情况,根据“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基础上,经双方实地核实、友好协商,重新确认权利人及权属界线,并更新后登记发证。年底前,全省更新成果将全部汇交,同时建立日常更新机制,加强成果应用。(记者 沈佳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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