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梅州市召开“人才振兴16条”暨“青梅计划”政策发布会,梅州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详细介绍梅州“人才振兴16条”和“青梅计划”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

据悉,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梅州按照“1+N”架构体系优化制定人才政策,“1”个主文件《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梅州“人才振兴16条”)已于今年5月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实施“青梅计划”“鸿雁计划”“宗匠计划”“金谷计划”“桂竹计划”五大人才发展计划。

近日,《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青梅计划》)正式印发,通过出台10项具体举措,包括鼓励本地院校毕业生留梅、吸引市外毕业生回梅、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培养、市场化配置人才、扶持就业创业、引导人才往基层流动、提升人才素质、和生活服务保障等方面,最大限度集聚青年人才来梅就业创业。

针对梅州人口外流、青年人才减少等问题,《青梅计划》提出设立人才落户奖,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并在梅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在提升人才素质方面,《青梅计划》支持青年人才提升学历、晋升职称,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学费补助;企业在职人员新晋升高级职称后连续在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此外,计划实施青年企业家培养工程,资助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学历。(记者陈家源通讯员梅组宣)

关键词: 梅州设立人才落户奖 青梅计划 人才振兴16条 本土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