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地利用好矿业固体废物,变废为宝,从而彻底解决尾矿库的一系列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风险问题?专家提出,传统的矿业固废治理思路已经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必须及时转变治理思路。4月26日至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有专家建议,将充填采矿法的要求纳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为矿业固废回填地下采空区提供法律支持。

3月28日,黑龙江省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4号溢流井发生倾斜,导致尾矿砂泄漏,严重影响下游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并对下游松花江水质安全带来威胁。经过环境应急成功处置,4月11日凌晨3时的监测数据显示,尾矿库泄漏的特征污染物钼已得到有效控制,呼兰河钼浓度全线达标。

这是最近一起尾矿库事故引发环境安全风险的应急事件。此前,在我国现有的8000多座各类尾矿库中,也曾出现过水体污染或人体健康损害事件。越来越多的专家呼吁,转变矿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总体思路迫在眉睫。

传统治理思路亟须转变

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6》,矿业行业工业废气排放量0.84万亿立方米,占我国总排放量的1.23%;矿业行业废水排放量22.5亿吨,占我国总排放量的12%;矿业行业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14亿吨,占我国总排放量的45%,如果加上煤矸石,矿业固废排放量占工业排放量的80%以上。

除了尾矿库事故,矿业固废堆放大量占地以及矸石堆场、废石排土场产生滑坡崩塌的风险也很高。目前我国尾矿、废石、煤矸石等矿业固废堆存量约146亿吨,且以每年20多亿吨的速度增长。由此造成直接侵占、破坏土地面积达1.7万至2.3万平方公里,并以每年200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近年来更是达到每年340平方公里的增加速度。

原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杨朝飞指出,多年以来,我国应对矿业固体废弃物污染的主要治理思路是修建尾矿库、废石排土场和矸石堆场用以堆存矿业固废。这种管理思路只是避免了矿业开发过程中固体废物的乱排乱倒等无组织排放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减少固废的产生。

杨朝飞介绍,对矿业固废实行综合利用非常必要,不少地区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矿业固废综合利用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目前矿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是生产建筑材料,而建筑材料一般重量大,受制于运输半径的限制,市场条件苛刻;二是矿业固废综合利用与修建尾矿库、堆放废石山(矸石山)一样,仍然不能根治采矿造成采空区的地面沉降塌陷问题;三是矿业固废综合利用数量相对固废的排放总量仍然占比有限,还不能从全局的、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应对矿业固废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隐患等诸多挑战。

“传统的矿业固废治理思路已经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及时转变治理思路,要求矿业企业将尾矿、矸石、废石等固体废物回填至地下采空区已经成为矿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杨朝飞说。

回填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矿业固废回填地下采空区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不少地区和企业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积极探索。

以新疆阿希金矿露天坑治理及全尾砂井下膏体充填项目为例,原传统充填技术水泥用量0.24吨/每立方米,而膏体充填技术下降为0.09吨/每立方米,每立方米节约成本40.5元。仅水泥一项就可年节约成本1012.5万元。

湖南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膏体充填系统后减少了对湘江流域的重金属污染,延长了矿山服务年限,从根本上消除了采空区安全隐患,保护了地下地表环境。且残矿回收率达到60%,可回收77.4万吨锑矿石,新增产值23.22亿元。

杨朝飞指出,膏体充填技术在环保、安全、经济、高效方面均具有巨大优势。包括固体废弃物利用率高、重金属离子不渗滤、不对井下水和土壤产生第二次污染;充填体强度高,可以使回填料完全接顶,有效控制采场地压,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同时也减轻甚至避免采空区塌陷;使地表尾矿库减量化进一步增大,在料浆中的水泥用量更加减少,降低充填成本以及提高矿产回收率等。

研究显示,传统的矿产开采方法,资源的回采率一般为40%至60%,而采用膏体充填采矿法后的回采率可达到85%至95%。当前我国的浅层资源已濒临枯竭,专家指出,今后深地化、智能化的矿产开采势在必行,膏体充填采矿极大地稳定了矿区的地质条件,为矿山深地化的安全开采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而该方式的唯一不足就是膏体充填系统建设前期的投资略高。

据介绍,我国在膏体充填领域的基础理论、工艺技术、关键装备等方面已有10多年的研究基础,并建立了多个示范基地。国产化的膏体充填装备已经基本取代了进口,一些装备的性能甚至优于进口装备,同时也有很多在各种不同地质条件下的金属矿、煤矿、化工矿等矿山应用案例。“目前,全国累计有200余座金属矿山采用膏体充填采矿技术,技术和装备的市场应用成熟度较高,普遍推广已成为可能。”杨朝飞说。

彻底治理有待新政出台

4月26日至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此间,有关专家提出,摆脱尾矿库危局,改变矿业固废污染治理思维定式,需要更多政策法规支持。

杨朝飞认为,国家要明确充填采矿法的技术路线,加快矿山开发从传统的建尾矿库、堆废矿渣山,转向将尾矿、矸石、废石等固体废物回填至地下采空区。为此,建议生态环境部将充填采矿法纳入矿山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内容和许可证管理;应急管理部将充填采矿法纳入矿山开发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书。

此外,需加大对矿山生态环保的投入,将治理矿业固废污染纳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矿业固废治理工程,对已有的尾矿库、废渣山要逐年回填削减,要优先解决危库、病危废渣山和地震带区的尾矿库、废渣山,加快解决迫切需要治理的矿业环保的历史欠账问题。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将工业废渣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进行无害化回填井下采空区。

杨朝飞建议全国人大将充填采矿法的要求纳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具体增加矿山企业应将“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回填至地下采空区,回填料应确保无害化、安全化,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从而为矿业固废回填地下采空区提供法律支持。

专家建议,加强矿业生态环境监管,将该监管提到各级政府工作的议程,严格监督矿业企业自觉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标准,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快制定矿业膏体充填技术标准,规范矿业膏体充填技术使用;鼓励深化矿业膏体充填技术研发,进一步提升该技术的环境、资源、安全和经济效益;出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采用绿色膏体充填技术的矿山予以支持和奖励等。(记者 曹红艳)

关键词: 废物污染 固体 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