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阶段调整住房公积金流动风险预警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据悉,自5月起,洛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此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为4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金额为55万元;经洛阳市认定的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通知指出,决定阶段取消资金风险预警对计算个人可贷额度的限制,计算公式中相关系数和倍数恢复至预警前状态。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实际还款能力,参照以下计算方式和规定,自行计算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7;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0;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36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48个月<缴存时间≤60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60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

同时,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二套房和二手房的购买政策也做出相应调整。

此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要根据房龄来确定首付比例,即房龄5年以下首付比例为20%、房龄5年至10年首付比例为30%,房龄10年以上首付比例为40%等。政策调整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阶段取消预警限制措施可以释放较多存量资金,提高职工贷款额度,满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政策的调整,洛阳市民能够享受到最大的购房优惠。”(记者 王雪娜 实生 杨琳萍 通讯员 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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