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年底将近。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住建局于日前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农民工工资应该找哪个?

《措施》说: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每月10日前完成对上一月度各项目农民工工资分账,按时足额代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企业将农民工工资通过专户发放到农民工专用工资卡上。

不得以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或未拨付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等理由拒绝或拖延发放农民工工资。

▲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会咋样?

先整改→逾期仍未整改完成的,予以信用扣分→上报市住建局将建设单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发起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政府性投资项目,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造成农民工集访讨薪的,市住建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如何让农民工工资支付更有保障?

《措施》说: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逾期未办理的,由项目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专门提出加强商品房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措施》说:完善商品房预售监管制度,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查询和联动处置机制,预防农民工欠薪风险。

当商品房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时,申请动用的预售资金应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咋个加强管理?

《措施》说:市、区两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全周期进行监控和预警,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的各重要阶段进行跟踪管控。

▲优化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额度

《措施》说:允许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及建筑幕墙、装饰装修等建筑专业承包工程按照合同造价的1.5%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优良中差企业差别对待

《措施》说: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被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征信的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企业,2年内(录入生效起算)不能使用“信用担保”。

▲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行业监管

市、区两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承保机构的履约情况进行动态考评,对各个违规承保机构,将纳入联合惩戒名单。

▲建立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个人实名信息档案

各在建程项目,实时采集上传项目农民工个人信息及进出场考勤记录,形成“身份证-工资卡-生物特征-劳动考勤”四位一体的个人实名档案。

▲严格查处违规套取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行为

市、区两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系统预警+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农民工进出场考勤和工资发放记录不匹配的项目进行核查,对存在收缴农民工工资卡或通过农民工工资卡套取专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进行征信,经项目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由市住建局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袁弘 编辑 李怀英)

关键词: 保障 农民工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