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加快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医疗机构提供分级诊疗服务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立分级分层分流救治机制。

据悉,截至5月底,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医院功能定位和急慢分治原则,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住院收治主要病种目录制定,除急危重症外,城市三级医院外科主要收治三、四级手术患者。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级各类三级公立医院剔除不属于本院功能定位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以及康复期病患服务病种,移交二级医疗机构或旗县医疗机构,分级提供住院诊疗服务。

《通知》要求,按照服务体系分工和基层首诊原则,6月底前,压减城市三级医院专家在本院提供的专科门诊服务,由医院组织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名医工作室,以及通过互联网诊疗等方式满足患者需要;各三级医院要认真履行对口帮扶旗县级医院责任,二级医院抓紧抓实抓细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标准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在感染性疾病科内设置和规范建设发热门诊;各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要与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建立紧密的分工合作机制,分层提供门诊医疗服务。

《通知》要求,按照医联体章程和双向转诊原则,6月底前,所有医联体牵头三级医院要抓紧完善双向转诊流程;城市三级医院全部实行线上预约诊疗,实现分时段预约、错峰就诊;将50%以上预约挂号权赋予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由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患者挂号。7月底前,所有旗县医联体牵头单位要依托各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区域远程医疗,上下联动提供诊疗服务。(记者柴羽佳)

关键词: 内蒙古 就医分级分层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