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2020年洛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公布了相关招生政策。按照要求,今年洛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据介绍,凡洛阳本市学籍和户籍的学生、来洛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外籍人员子女)均可报名参与民办学校报名派位。
其中,小学的招生对象为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洛阳市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来洛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洛阳市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洛阳市户籍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来洛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来洛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需提供户籍凭证,即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居住凭证或务工凭证,即居住证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的提供产权凭证;务工人员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今年招生报名审核流程也更加优化,简化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手续,证件审核全部为线上审核,并为每个学校都开通了用户端口。
报名具体时间为7月20日8时至7月24日20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登录洛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 网上注册成功的学生登录洛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每位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和学校办学特色自主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
在招生中,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采用直接注册入学的方式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分配到公办学校就读。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
为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施派位,7月27日向社会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学校和招生计划,7月29日9时30分至11时进行派位。
为保障公平公正。今年的电脑派位实施闭环操作,电脑派位环节增设随机派位号,在公布录取信息时,隐藏学生身份证号中间位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附:
洛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洛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洛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洛阳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洛阳市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来洛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洛阳市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洛阳市户籍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来洛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方式
1.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采用直接注册入学的方式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分配到公办学校就读。
2.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学校该年级一年级时核定的招生计划,且具有该校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该校直升方式入学。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该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符合直升条件的民办学校初中部直升工作由学校制定方案,经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录取结果报审批部门审核公示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通过直升方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电脑派位。
3.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县(市、区)审批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批。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面向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该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4.来洛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居住凭证或务工凭证:居住证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的提供产权凭证;务工人员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5.派位全程进行录像,并邀请家长代表、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新闻媒体代表等对电脑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安排
(一)审核备案
7月15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对各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需跨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审批及招生简章的审核备案工作。
(二)直升入学
7月16—17日,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组织进行初中部直升方式入学工作,并于7月17日前将录取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三)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8:00—24日20:00。(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法:
(1)学生注册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登录洛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
具体步骤:访问网址lymbxxzs.lyjyj.gov.cn,进入洛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页面,点击“注册”,选择“小学”或“初中”选项,准确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在“同意用户协议”处打勾,信息填写完成后认真核对,经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网上注册成功。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不可修改。
(2)填报志愿
网上注册成功的学生登录洛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每位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和学校办学特色自主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
具体步骤:访问网址lymbxxzs.lyjyj.gov.cn,进入“志愿填报”页面,选择一所志愿学校,点击“提交”。提交后招生平台会提示用户已选择“XX学校”为电脑派位志愿学校,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有错误点击“重新选择”,重新选择后确认点击“提交”。每人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四)实施派位
1.公布派位学校
参加电脑派位的民办初中学校为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7月27日向社会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学校和招生计划。
2.派位时间
7月29日上午9:30—11:00。
3.派位地点
洛阳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4.参加人员
(1)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同志。
(2)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请示市人大、市政协,各选派5名代表参加。
(3)纪检监察员: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选派5人参加。
(4)家长代表:从参与电脑派位的每所学校中随机抽取5位家长,约50人参加。
(5)新闻媒体:由市教育局联系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等主要媒体记者参加。
(6)计算机操作技术人员:由市教育局电教馆选派2人参加。
(7)法律顾问:邀请市教育局法律顾问2人参加。
(8)工作人员:若干人。
5.现场派位工作流程
(1)主持人介绍参加派位的人员
(2)主持人公布参与派位的学校
(3)电脑派位软件设计方(电信公司)负责人宣读诚信承诺
(4)主持人宣读《电脑派位操作规则》
具体规则如下:
派位软件的数据从报名系统中导出,导出形式为加密文件,任何人无法修改其中内容,然后再导入到派位软件中解密。导入时会做严格的数据校验,确保参与派位的学生数据准确无误。
派位软件运行采用与局域网、互联网隔绝的物理主机,防止受到恶意攻击和篡改。
派位软件采用真实随机数算法,保证参与派位学生的摇中概率相同。
开始派位和结束派位可由任何人、任何形式指定。在开始派位和结束派位期间内,软件会根据学校派位数量以每50毫秒一次(每秒20次)的频率随机生成派位数据并在大屏幕上实时滚动,当停止派位的瞬间,留在屏幕上的派位数据,就是最终派位结果。
派位结果生成的同时,会自动备份并打印生成纸质文件,供监督人员核对,现场公布结果,并将所有数据及软件进行现场封存,由洛阳市教育局档案室存档。
(5)派位现场操作
市教育局电教馆选派的计算机操作技术人员1人操作电脑,现场随机选出一位人大代表确定“开始”、一位政协委员确定“结束”。
电脑派位完成一所学校,电视屏幕实时公示,现场打印派位结果。全部结束后,由监督人员现场核对。
6.派位结果公布
派位结果由市教育局于当日通过洛阳教育城域网公布,各相关学校也要于当日公布本校电脑派位结果,并通知派位录取的学生和家长。学生及其家长可登录洛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派位查询”界面,查询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
7.打印通知单
7月30日,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登录洛阳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lymbxxzs.lyjyj.gov.cn),点击“打印通知单”界面自行打印“报到通知单”,并持通知单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已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划片招生。
(五)录取与注册
(1)7月30日至31日,招生学校组织录取的学生进行报到,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2)8月3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上报新生录取名单,学校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学籍预注册。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划片招生。
(3)8月4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完善措施,认真制定各地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要督促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监督其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全面知晓民办学校招生的方式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三)严守招生纪律。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接受全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招生秩序。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年收费。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民办学校招生期间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群众信访接待室,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还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河南商报记者 付首鹏)
(河南商报编辑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