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确保完成《武汉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到2020年中小学生奶及奶制品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到2030年中小学生奶及奶制品摄入量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5%以上”的目标任务。
《通知》指出,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在全国中小学校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计划,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增强机体抵抗力,整体提高全市学生营养抗疫意识,积极倡导学生多食用奶及奶制品。
为确保在我市推广的学生饮用奶符合“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基本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在武汉市实施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的企业应当为中国奶业协会审批认定的“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所推广的产品应当为包装上印制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或者明确专供中小学生在校饮用的牛奶制品。在坚持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实行市场机制运作的前提下,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市委、市人民政府重点招商引资的企业依法依规为我市中小学生供应学生饮用奶。
《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培养学生上午10:00大课间“定时、定点、集中”饮奶的良好膳食习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饮用奶质量的监督检查;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配合做好推广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为供奶配送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学生饮用奶按时送达学校。各区人民政府要细化工作措施,督促辖区中小学校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记者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