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消息,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近日,杭州大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杭江市监委九罚处字〔2021〕020号。

处罚内容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处,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42.2元;罚款500元。

资料显示,杭州大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程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批发、零售:服装,箱包,鞋帽等;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服装、鞋帽、皮具设计等。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张大奕网店“吾欢喜的衣橱”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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