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越来越多的个复古写真充斥着大家的眼球,他们因为有创意、拍得美,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可是目前晋江市的写真市场良莠不齐,对于没有经验的“小白”来说,很容易陷入商家的“低价陷阱”,以至于花更多钱,让你没有享受到真正的“低价”。晋江市梅岭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李超表示,广大消费者在面对“低价”促销时,要认真询问“低价”产品所包含的服务,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看清每个细则。

买完套餐后被要求多支付1580元

日前,来自泉州的陈女士在微信小程序订购了晋江市梅岭某摄影坊推出的“38女神节特惠活动”。随后她前往晋江市梅岭某摄影坊付完余款完成写真拍摄。之后,陈女士在该摄影坊选片时,该摄影坊总监向陈女士推荐3000多元和4000多元的升级套餐,在遭到陈女士拒绝后,又推荐了1580元套餐。就在消费者犹豫不决的情况下,该摄影坊选片师拿着POSE机问陈女士如何支付,在一系列诱导下,陈女士通过支付宝支付了1580元。

陈女士对“1580元套餐”的消费有异议,她表示当时没有先签补充协议而是直接先支付费用,付款后才让陈女士签了一张明细和收据,在签名时未提醒不能退费,且收据和明细单均未盖公章,于是陈女士向晋江市梅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

商家诱导式消费被责令整改

李超告诉记者,陈女士质疑的焦点是她被诱导消费,付款后才签收费明细和收据,在签名时商家也未提醒不能退费,且收据和明细单均未盖公章。针对陈女士的投诉,晋江市梅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该摄影坊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

“由于协议里的条款比较简单,我们就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店家同意对陈女士进行退款。”李超说道。除陈女士的投诉外,期晋江市梅岭市场监管所还收到多起针对该摄影坊的消费投诉,基本都是类似陈女士这种消费纠纷投诉。

“这几起消费纠纷,都是合同中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李超说道,经核实后我们对其立案调查并对商家予以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他们进行整改。同时也明确告诉商家一定不能通过诱导式消费,要明码标价。

另外,记者采访了晋江市梅岭某摄影坊负责人曹先生,他告诉记者,针对之前客人投诉的人员,公司已经对他们进行了辞退,并且还加强员工内部人员的培训。

提醒:

甄别“低价”促销

针对此次事情,记者特意采访了律师,听听律师怎么说。福建一脉律师事务所李耿佳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及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在本案中,该摄影坊的行为侵犯了陈女士作为消费者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就是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及公交易的权利。

在此,李律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作为消费者该如何避免损失呢?李超表示,消费者面对商家推出低价产品时,要擦亮眼睛,认真询问低价产品,包含哪些服务,尤其在签订合同时,更要仔细看清楚合同里的每个细则。最后,面对低价促销时,最好认真看一下他们是真的低价,还是陷阱。

关键词: 低价产品 写真市场 低价陷阱 诱导式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