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河北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9日起,对沧州市主城区实行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3月9日8时起,沧州市主城区居民,根据运河区、新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部署和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及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主城区居民及主城区内外地来沧人员暂不离沧,离沧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

二、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单位工作安排。

三、各区务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务必保障群众必要紧急就医需要。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制定实施本地核酸检测具体方案,尽快公布核酸检测点位及相关联系电话,扎实做好人员组织、样本转运、物资保障等工作。

(总台记者 郭晓平 祁雅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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