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4号)
近日,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我市江宁区在外省市返宁及重点人员筛查中,陆续发现阳性感染者。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蔓延,现就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做好外地来宁返宁人员管理。所有外地来宁返宁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抵宁前或抵宁后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如有隐瞒不报、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近7天内外地来宁返宁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单位做好排查管控。
二、严格加强入宁公路管控。关闭部分高速公路出入口(见附表),在重点入宁公路设置查验服务点,对重点涉疫地区来宁车辆查验驾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格单位、社区、村居管理。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应切实担负起“四方责任”。社区(村)要合理设置进出通道,组织力量轮班值守,人员进入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验码等措施。加强社区(村)垃圾及废弃物规范处置,做好重点部位环境采样和检测。
四、严格交通出行管理。铁路、机场、公路客运站等交通场站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落实测温、戴口罩、验码、通风消毒等要求。公交地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
五、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建筑工地、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予看望。旅游景区、公园、博物馆、电影院等继续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棋牌室(麻将馆)、KTV、洗浴场所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六、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全市会展、节庆、赏花等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樱花季不宜前往鸡鸣寺路、幕燕风光带等地赏花聚集。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清明期间,暂停组织公祭、江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倡导群众不跨省、跨市异地祭扫,鼓励云祭扫。
七、严格医疗机构管理。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落实发热等患者闭环管理要求,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全市各类门诊部、诊所暂停诊疗服务。线上线下药店一律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八、严格落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措施。加密全市各级各类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校园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师生员工健康监测等。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一律停止线下培训教学。在宁高校应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校园封闭管理和人员闭环管理,师生协力守护校园。
九、严格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对发热门诊(诊室)、隔离病房、集中隔离场所、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货物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加密核酸检测频次。保洁、保安、外卖、快递、物流、出租车(网约车)等行业人员要落实“应检尽检”等各项防控措施。
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非必要不离宁、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所有离宁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市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登记报备本通告规定的有关事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