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秀涧(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秀涧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秀涧利用担任原县级铜仁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帮助特定关系人虚假立功、违规审批刑事立案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贵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