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多起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等违法事件。

杨凌一男子扰乱核酸检测秩序被行拘

3月12日凌晨1时许,一醉酒男子在杨凌示范区医院核酸检测点辱骂、掌掴反对其插队的群众后逃离现场,被打男子随即报警。经杨凌派出所调查,最终将嫌疑人李某某抓获,经询问,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宝鸡一网民传播个人隐私信息被依法约谈

微博账号“人生过客_48383”在其微博发布传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密接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宝鸡市网信办指导属地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账号持有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宝鸡岐山郭某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宝鸡岐山县郭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涉及宝鸡疫情不实信息。经岐山县委网信办与县公安局调查核实。该信息属虚假造谣信息,岐山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对该谣言发布者郭某某和群主李某某进行约谈和批评训诫。

宝鸡凤县一网民微信群散布涉疫谣言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凤县某企业微信工作群一名成员在群内散布“确诊的是XX车间的某某”相关疫情网络谣言,误导群众,制造恐慌情绪。凤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警告。

咸阳旬邑袁某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依法约谈

3月11日,抖音用户“XY12345”以旬邑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新闻报道截图为背景,发布抖音视频称“旬邑已经开始封村”。经旬邑县委网信办会同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袁某看到近期旬邑县疫情管控措施更加严格,误以为已经封村,遂在抖音平台发布上述谣言。旬邑县网信办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该谣言传播当事人进行了约谈教育。

咸阳武功倪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政处罚

3月10日至11日,倪某(男,29岁,南仁某村村民),在家里通过手机在微博、微信、抖音、QQ四个平台上散布了“武功县新冠肺炎疫情已确诊了三例”的谣言。查获后,倪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武功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咸阳武功王某某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信息被行拘

3月11日21时许,王某某(男,52岁,贞元某村村民)将内容为“武功县有确诊了村里连夜反应全民做核酸”的虚假疫情信息发布于抖音平台。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武功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汉中陈某某窜改核酸检测报告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网民“陈某某”在QQ空间发布两张核酸检测为“阳性”的图片,经与有关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陈某某和同学开玩笑,恶作剧将自己和他人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窜改为“阳性”后,又发布至其QQ空间,鉴于其为未成年人,公安民警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汉中洋县郑某发布涉疫谣言被行拘

2022年3月9日,网民“宝某某”在抖音发布短视频称“洋县有疫情了”,经疫情防控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经查,郑某(女,40岁)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洋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汉中南郑赵某窜改核酸检测被教育

2022年3月10日,赵某(男,16岁)为吓唬其朋友刘某,通过手机修图软件将自己的核酸检测结果窜改为“阳性”,后将截图发给刘某,并称自己感染新冠肺炎。南郑公安鉴于赵某某为未成年人,且认错态度诚恳,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正确引导。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引起社会恐慌和恶意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总台记者 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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