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3号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持核酸证明上岗。3月21日至27日,到工作场所上班的均须持有3月13日以来至少一次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要严格查验,切实担负防疫主体责任。
二、暂停密闭空间场所营业。全市KTV、歌舞厅、游艺厅、茶馆、咖啡馆、棋牌室、影剧院、网吧、酒吧、迪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台球厅、室内健身馆、室内游泳馆、洗浴足浴中心、按摩店、艾灸馆等各类室内密闭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三、教学实行分类管理。3月21日起,全市在厦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线下教学暂停一周,有条件的高三毕业班实行封闭式管理、组织线下教学。
四、加强小区(村)管理。强化物业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区域、设施、快递存取柜等消杀,督促居民落实3月13日以来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强对14天内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人员的排查,对非本小区(村)居民要严查“三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社区。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村),实行“无接触”配送,在指定区域中转存取。无物业小区(村)由所在社区、村委会负责落实。
五、强化房东责任。各类出租房、民宿房东必须承担主体责任,落实承租人员须持有3月13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14天内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的,立即报告社区。
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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