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情况通报

3月29日,涵江区在对外省市返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曾某(男,涵江区人)初筛阳性,经复核为确诊病例。

经查,曾某3月15日前往上海市某区,25日出现咳嗽、流涕症状,27日在上海某医院核酸检测初筛阳性,28日上午接到上海相关单位通知核酸复查后拒不配合,在明知可能已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下,于28日上午购票乘D3205次动车离开上海到达莆田动车站,后乘坐网约车回家,造成其乘坐的动车同车厢外省市201人密接,在莆田导致其妻子李某、网约车司机赵某感染新冠病毒、10人密接、47人次密接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曾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涵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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