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增1例确诊病例的通报
2022年3月31日,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3月29日我市确诊病例(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
一、相关情况和活动轨迹
病例3
男,为我市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居住地址为琼山区凤翔东路龙瀛康居,已接种2剂新冠疫苗,同住1人(女儿),27、28、29日曾与病例1在时代广场(国贸路)3楼工作,3月30日已进行隔离。3月31日,经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已转到定点医院。
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7日
14:30 自驾车绕国贸及周边的店铺;
17:30 自驾车到国贸时代广场三楼;
20:30左右 骑电动车回住处。
3月28日
14:05 国贸路时代广场3楼;
20:30 骑电单车回住处;
22:40 龙华区麦高KTV霓裳包厢。
3月29日
00:27 龙华区冯记万人烤鱼店(滨濂夜市店);
04:00左右 骑电单车回住处;
14:20左右 国贸路时代广场3楼;
16:50左右 自驾车绕国贸周边的店铺;
17:00 国贸路时代广场3楼;
21:00 BB啤酒超市(蓝天路)。
3月30日
00:20左右 美兰区凯宏商行;
00:30左右 猫live house酒吧(蓝天路);
01:00左右 乘坐出租车到海甸岛二东路;
01:35左右 乘坐出租车返回蓝天路;
02:00左右 骑电动车回住处。
二、温馨提示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告,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自第二天起落实“三天两检”(即三天内间隔24小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期间勿返学,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