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现将5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天心经开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贺国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2015年至2020年,贺国权利用担任天心区政府副区长、天心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便利,通过打招呼方式,多次为亲属挂靠相关公司名义承接工程项目提供帮助,谋取非法利益。此外,贺国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2年8月,贺国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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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芙蓉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彭尚松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2003年至2021年,彭尚松在担任芙蓉区东岸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东屯渡街道党工委书记,东岸乡党委书记,芙蓉区政府副区长等职务期间,接受张某某、杨某某、舒某某等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拆迁、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妻子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彭尚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1年8月彭尚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长沙县委办原四级调研员刘晓龙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2002年至2012年,刘晓龙在担任长沙县城管局局长期间,接受其弟弟、侄子等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有关人员打招呼等方式,帮助其承揽工程项目,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刘晓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2年1月,刘晓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望城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兼区交建投原董事长周建波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2014年至2019年,周建波在担任望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区路政执法局局长和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区交建投董事长期间,接受相关人员请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指定、打招呼等方式,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此外,周建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2年1月,周建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宁乡市城郊街道原四级主任科员姜沩林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2018年至2019年,姜沩林接受熊某某请托,为熊某某在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出面牵线搭桥,向项目建设单位打招呼,居中斡旋、请求关照,并帮助顺利中标、承接该工程项目,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2年11月,姜沩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刻不停“吹冲锋号”,坚决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既严查用权任性、大搞腐败的领导干部,又严查曝光靠围猎“赚快钱”的老板,产生强有力震慑,浓厚了“不敢”的整治氛围。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有的直接帮助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有的纵容、默许亲属承揽工程或“提篮子”“打牌子”;有的合伙入股获取利润分红、当“影子股东”;有的官商勾结、幕后培养“利益代言人”,等等。这些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必须坚决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守底线、不伸手,争当亲清政商关系的宣传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全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坚持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盯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难点、焦点和隐形变异问题,推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过程全链条治理,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严查重处、通报曝光,以执纪执法“硬约束”护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有力有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长沙营造优良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来源丨长沙发布
供稿丨清廉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