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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赵友平】香港橙新闻消息称,近日有媒体报道香港有药房出售新冠口服药物。香港卫生署30日回应表示,现在两款新冠口服药物,即帕克斯洛维德(Paxlovid)及莫纳皮拉韦(Molnupiravir),只可向公私营医疗机构及医生供应,病人也只可经由注册医生按需要获处方有关药物,零售药房不能向供应商采购,也不可以向市民销售。

报道称,香港卫生署发言人重申,两款新冠口服抗病毒药物属处方药物,任何人士非法持有及在没有医生处方情况下售卖,以及非法持有及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即属违法,每项罪行经定罪后,最高可被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香港卫生署发言人还表示,针对相关报道,卫生署已作跟进及加强巡查,并提醒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关键词: 口服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