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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黑龙江高院及6家中级、基层法院对11起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集中公开宣判,9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

此次公开宣判的11起案件,均为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既有发生在社区、乡村等群众身边,实施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又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还有发生在工程建设、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暴力滋扰、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当地公共秩序、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案件。

此次公开宣判,是黑龙江法院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总台记者 郭晓光)

关键词: 黑恶势力 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