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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开始,山西省太原市偏南风,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午后和夜间污染物积累,污染逐步转重;1月11日至12日,湿度增大,偏南风为主,可能有弱降水,污染物扩散条件更差,预测太原市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短时可能达到重度污染。

对此,山西省太原市决定从1月10日12时至1月13日12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橙色预警应急响应,针对工业源、燃烧源、扬尘源、移动源等采取减排措施。

在工业源减排方面,太原市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1555家企业中,已经停产的企业,在1月13日12时前暂停恢复生产;正在生产的企业,全面启动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在面源污染管控方面,坚决杜绝“禁煤区”散煤复烧,严禁露天焚烧。在橙色预警期间,环境敏感区周围1公里范围内暂停道路切割和沥青铺设、露天切割和焊接等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开展烟花爆竹“五禁(禁生产、禁经营、禁储存、禁运输、禁燃放)”检查,未经市政府发布公告,“禁放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扬尘源污染管控方面,禁止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未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工地停止户外施工。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作业。矿山、矿石料场、石板材厂停止露天作业。

在移动源污染管控方面,橙色预警期间,太原全市范围内停止国五以下(含)中重型柴油货车(包含燃气车辆)上路行驶;除污泥运输车外,太原全市范围内停止渣土运输。

(总台记者 裴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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