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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擅自施工打穿地铁隧道,两家企业共被处罚30万元。今天,交通执法部门通报了一起严重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保护区违法施工案件。
2月23日18时10分,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三支队接到轨道运营公司巡查人员的紧急线索,地铁19号线草桥站至景风门站区间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因进行地下勘探打孔作业,打穿地铁隧道并渗水,导致多趟列车限速通过。接报后,十三支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执法人员迅速赶到施工现场展开处置工作,第一时间责令现场工人停止施工,防止对地铁运营安全造成进一步危害。执法人员连夜展开调查取证,要求施工单位配合地铁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对漏水点进行封堵,确保不影响列车安全运行。
经调查查明,该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长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秦皇岛冠程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该项目施工前,建设、施工单位均未取得任何施工许可,也未对施工位置地下情况进行勘测,更未征得地铁运营单位同意,未签订安全协议,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与监测方案,属于违法擅自施工。此行为违反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执法人员依法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予20万元和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督促轨道运营公司对隧道打穿部位进行了永久性修复,消除了安全隐患。
为强化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秩序监管,近期,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围绕轨道交通、在施工程、公路路政、地面公交、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提醒施工企业: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对轨道交通安全有着直接影响,如果作业不当,极易对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等安全状态造成损坏,影响和威胁运营安全。在轨道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前,一定要依法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监测方案,履行备案手续,合法合规开展施工作业,坚决杜绝违法施工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违规使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和轨道交通高架桥下空间,不要随意损坏保护区护栏护网等设备设施,如发现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和桥下空间存在安全隐患,请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共同维护轨道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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