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5月7日,“巴陵清风”发布《关于2起五一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现将五一节期间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1.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支部委员、副站长邓志勇酒驾问题。2023年5月1日23时许,邓志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现场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县公安机关给予邓志勇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5月5日,邓志勇被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支部委员、副站长职务。目前,县纪委监委正对其开展调查处理。

2.岳阳县中医医院院长助理、院务会成员赵华酒驾问题。2023年5月1日13时许,赵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现场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赵华于2019年9月20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处罚,此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5月5日,赵华被免去县中医医院院长助理、院务会成员职务。目前,县纪委监委正对其开展调查处理。

来源:巴陵清风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