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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情况。
据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更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方式不断翻新,“网络诱骗”“隔空猥亵”等新类型犯罪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接触暴力、色情、毒品、低俗等不良信息,导致形成不健康价值观,甚至盲目跟风、走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沉迷网络,网络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不力等问题较为普遍,反映出网络空间监管整治形势日益复杂严峻,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难度日渐加大。
针对这些网络空间的症结问题,最高检立足刑事惩治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坚决遏制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势头。
一是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信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保持强有力打击震慑。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二是依法惩戒帮教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坚决依法惩治,让涉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法治威严。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7221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有积极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749人,通过针对性开展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纠偏改错、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全面综合保护网络空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遭受网络侵害的未成年人,会同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有关单位,及时开展综合救助保护,通过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救助、损失追回、生活帮扶、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早摆脱阴影、走出困境。针对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民事权益受损多发易发但维权困难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督促监护维权、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未成年人在网络消费、网络直播、游戏陪练等场景中超越其年龄和智力高额消费、高额打赏、高额充值等情形,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遭受网络侵扰等情形,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支持提起侵权诉讼、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等方式,实现对未成年人人格权利的有效保护。此外,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1件。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保护。
今天最高检还发布了6件网络保护典型案例,为各地检察机关对办理同类问题提供案例指导和规则指引。下一步,最高检还将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难点问题,继续发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提升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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