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实施两年多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机构“卷钱跑路”问题仍零星发生,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仍不时受到损害。为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确保“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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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庆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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