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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银发〔2023〕173号)精神,配合执行我省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内容通知如下: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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