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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县域内“烂尾楼”塔吊安全隐患问题公益诉讼听证会,这是该院积极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首次就安全生产问题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听证会上,主持人详细介绍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的开展依据及案件基本情况。该烂尾楼于2015年开工建设后因资金链断裂,该楼修建十余层主体结构后烂尾,但塔吊一直未拆除。检察干警在调查走访中发现,修建该楼安装的塔吊高五十米左右,时而悬空在路上,时而又悬在周边居民住房楼上,由于“烂尾”塔吊停用后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塔吊支架漆层损坏开始锈蚀,部分金属结构件、连接件也开始锈蚀,存在安全隐患。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代表根据各自职责,就烂尾楼塔吊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了介绍。

受邀的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烂尾楼塔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一目了然,周边群众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建设工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治理,体现了检察担当和积极作为,同时建议持续督促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表示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召开听证会目的是解决问题,烂尾楼塔吊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必须通过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才能尽早将问题解决到位,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

文字:肖敏娜 审核:唐 亮 编辑:左玉路

关键词: 公益诉讼 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