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近日,陕西省镇巴县检察院检察官们在青水镇仁和村召开了一场听证会,以进村近民的贴心服务,将为民司法的清凉之风吹进群众心里。
2009年2月,当地居民张某与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二人决定分开,但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父亲将母亲张某诉至法院。二人尚未成年的儿子想起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治宣传内容,遂向检察机关求助。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镇巴县检察院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考虑到孩子是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给付等问题可能影响其成长,而且孩子的母亲要照顾行动不便的老人,所以我们决定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并请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担任听证员,一方面减少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另一方面可以向村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承办检察官说。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当事人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听证员们纷纷发表意见,认为父母有责任、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经参会人员多方面耐心说理,最终,孩子由母亲张某抚养。
听证会后,检察官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答疑解惑等方式以案释法,向村干部和群众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
纠纷解决了,张某却再次向承办检察官寻求帮助。原来,她想将孩子的户口从孩子的父亲名下迁至自己名下。为了彻底解决该案的全部问题,承办检察官与孩子的父亲、村委会干部进行了沟通,积极宣传落户政策,沟通迁户的具体细节。最终,张某所在村村委会表示同意孩子迁户。此外,承办检察官走访后了解到张某家庭生活困难,遂决定在研判后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你们跑这么远为我提供帮助,帮我把孩子的抚养问题和户口问题都解决了,我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张某紧紧拉住检察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倪建军 田芳春 张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