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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地落实,用法治力量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9月1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受邀参加西安市中铁中学开学典礼。

在开学典礼上,王勇检察长继续被聘请为该校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的设置是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的生动实践。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进一步延伸了陕西铁检机关“铁检·小桔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服务触角。

王勇检察长通过视频网课的形式,为学生送上了“法治第一课”。王勇检察长讲到,作为法治副校长,要给同学们送上一份特殊的礼物,那就是“法律”。法律可以告诉大家什么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希望同学们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培养大家的法治思维,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学生。接着,王勇检察长从民法中的民事责任年龄、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防范电诈和文身有害健康等五个方面讲起,运用生动的案例、丰富的图片深入细致地介绍了民法中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及每个年龄阶段具有的权利和义务,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怎么预防校园欺凌。还介绍了预防性侵害、防范电信诈骗的方法,以及文身带给青少年的危害等。临近授课尾声,王勇检察长叮嘱同学们,青春期是人生最重要的发展时期,未来的世界充满无限可能,在探索未知世界的道路上,一定不要忘了带上法律这个特别给力的伙伴,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自觉学法、用法、普法,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听完王勇检察长的讲课,同学们纷纷表示讲课深入浅出,生动的案例和丰富的图片使枯燥的法律知识更浅显易懂,新学期的法治第一课不仅提高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更增强了他们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

陕西铁检机关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纽带,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学校之间的协作配合,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综合保护,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关键词: 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