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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虚假公证、虚假仲裁监督,防范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会签了《关于打击虚假公证、虚假仲裁、防范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试行)》。

会签《意见》前,宁强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公证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意见》的内容进行沟通交流,达成一致意见。《意见》规定了检察机关、公证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在法定职权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合力打击虚假公证、虚假仲裁,防范虚假诉讼的要求,细化各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制定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形成了检察机关、公证机构、劳动仲裁机构三部门打击虚假公证、虚假仲裁、防范虚假诉讼的工作合力,构建了惩防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公证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全面落实《意见》的规定,通过打击虚假公证、虚假仲裁行为,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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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

审核 | 房 巍

关键词: 劳动仲裁 公证机构 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