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方案》梳理了包括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投放准确率、回收利用率等在内的31项工作指标,以及7个方面31项任务清单,突出分类投放“简”、收集运输“便”、分类处理“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推动市民文明习惯养成。

小宝带你划重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步走”总体思路

按照“三步走”(一年补短板、两年抓提升、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落实《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快推动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上水平、走前列,确保在住建部考核排名进入成效逐步显现城市行列,走在全省地级市前列。

补短板(即日起-2023年12月)

进一步补齐源头减量不够、分类投放不准、处置能力不足、设施设备不规范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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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X”

按照“1+3+X”的总体思路,突出示范引领,金台区全面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稳步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质量;渭滨区全力推进第三批省级示范区建设,重点突出示范模式和特色亮点;陈仓区稳步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同时,探索构建全能型、全链条、在地化、资源化的实施路径,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凤翔区实现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2个以上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高新区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分类体系,至少有一个镇(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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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3年底

到2023年底,城市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达到60%以上,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85%以上,投放准确率达到65%以上,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15%,回收利用率力争超过30%,在住建部排名中进入中等城市成效较好行列。

抓提升(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稳步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实效性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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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覆盖率

金台区、渭滨区作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打造特色化项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21个(其中金台区8个,渭滨区6个,陈仓区2个,高新区3个、凤翔区2个),示范社区(村)达到96个(其中金台区40个、渭滨区30个,陈仓区15个、高新区7个、凤翔区4个)。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分类覆盖率达到100%,陈仓区、高新区和凤翔区80%以上的社区(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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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4年底

到2024年底,城市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达到70%以上,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20%,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35%,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见成效(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化、分类投放精准化、分类收运规范化、分类处置多元化、分类覆盖全域化,实现分类全过程智慧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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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成效

巩固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实现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升。各区、高新区全面完成生活垃圾收集点撤桶并点工作,示范片区基本实现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具有宝鸡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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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底

到2025年底,城市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投放准确率达到75%以上,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和厨余垃圾分出率不断提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各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四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在住建部排名中进入中等城市中成效显著行列。

开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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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行动:在市区超市门店和农贸市场全面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厚度的塑料袋。

光盘行动:在市区餐饮企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行,餐饮企业应提供打包服务,建立并落实相应的鼓励打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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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菜进城行动:在市区城镇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推广净菜进城。

限制一次性消费品行动:市区星级酒店、大型连锁酒店、餐饮店不得主动提供、摆放一次性消费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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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快递行动:持续推进“9571”工程,每个快递网点须设立绿色回收区,回收快递循环中转袋、包装袋、包装箱,提高循环中转袋使用率。居民小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置快递包装袋绿色回收点,回收循环包装袋、包装箱。推进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减少纸质运单使用量,组织发动好每年11月份第一周的“绿色快递宣传周”活动。

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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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各住宅小区、开放式居住区、集镇建成区所在村(以下统称居民区),多层建筑按服务半径不超过50-70米,高层建筑按照服务范围300-500户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点,每个居民区须设置不少于1处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点,有条件的须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的集中投放点或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集,不得擅自堆放在公共区域。

公共机构。办公区域一般各楼层设置1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点和具有茶叶渣过滤功能的厨余垃圾容器;以楼宇为单位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就餐区域、厨房洗配间等设置厨余垃圾密闭收集容器(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单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视情况足额配备,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生活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配置要求参照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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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在出入口、节点附近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在厨余垃圾产生较多的区域,设置厨余垃圾投放点。临时大型活动场所,主办方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

道路沿线。除旅游景点等人流高度集中区域外,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等沿线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果皮箱,厨余垃圾产生较多的增设厨余垃圾投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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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垃圾分类 公共机构 总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