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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日,留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留坝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担任听证员,县林业局和江口镇人民政府、武关驿镇人民政府等5家行政单位参加。

听证缘起:古树名木是宝贵的自然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物种资源、景观资源和生态资源,具有极高的生态、历史、文化、经济和科研价值。9月初,留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排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古树存在枝条上缠绕悬挂物品、树干底部焚烧香蜡、摆放易燃杂物,树梢上缠绕电线等情形,且均未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影响古树安全生长。

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官结合《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就开展此次公开听证会的议题及目的进行阐述,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案情基本情况,通过多媒体展示了部分古树现状,最后依法向负有养护管理职责的行政单位当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古树名木是大自然留下的珍贵遗产,保护古树名木意义重大。我们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予以接受,我们会依法与相关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加强养护责任意识,分级落实日常养护工作,切实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行政单位负责人就检察建议和落实古树名木养护工作开展了交流探讨及表态发言。

听证员结合各行政机关代表的发言,对检察建议表示赞同,并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本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落实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实现本县古树名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文字:李 顺 编辑:税 雯 黄 丽

关键词: 古树名木 行政单位 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