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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至县公安局楼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找代售商家帮自己卖猕猴桃,对方以服务费、合作保证金、押金等理由收取钱后,不仅没有帮忙销售猕猴桃,还被对方“拉黑”。
据报警人任某介绍,之前有朋友何某某联系自己,说他认识某电商平台的商家,可以将猕猴桃放在该商家的店铺里面进行销售,获得更大的曝光量,进而获得更多的订单。任某销售渠道狭窄,仅靠朋友圈推广,订单量小,便想借助朋友的关系来拓展销售渠道,也就同意了该建议。
随后,何某某将电商店家的微信号推给任某,任某添加好友后,与店家进行合作商谈,并先后支付给对方押金、管理费、快递费、纸箱包装费、贴标费等各类费用共计26000元,而之后,却迟迟没有等到店家的订单,与店家联系时发现已被对方“拉黑”,意识到被骗后,立即前往辖区派出所报警求助。
听完任某的叙述,民警便断定这是一起冒充客服类电信诈骗案件,而任某的朋友何某某作为中间介绍人,成为案件侦查的突破口,在办案民警大量的调查和取证下,发现何某某、电商店家、客服三人微信号,其认证信息均属于何某某同一人,民警经过大量调查工作发现,何某某(男,30岁,周至县楼观镇南寨子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经开区某地打工,9月19日,在公安经开分局泾河派出所民警的大力配合下,将何某某抓获。
经审讯,何某某交代了自己一人分饰三角进行诈骗的事实,民警通过审讯和微信聊天记录发现,除了受害人任某外,还有周某、刘某、商某3名受害人,何某某利用相同手段,分别从4名受害人处共骗得6万余元,将骗来的钱用于吃喝玩乐、打赏女主播。
现何某某已被周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华商报记者 田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