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加强和规范对监狱的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安全稳定工作,按照市院党组安排部署和分管领导指导,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狱检察室干警分两批深入陕西省马栏监狱、黄陵监狱及陕西省杨凌监狱实行封闭式同步检察,实现疫情期间入监检察全覆盖。
(相关资料图)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检察干警与监狱民警同步进行7天隔离并经核酸和血清检测合格后正式进入监管场所开展为期7天的现场检察。
入监检察:听、看、查、问、访
入监检察采取听、看、查、问、访,对有关场所采取巡查、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狱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罪犯管理以及狱政管理等内容进行常规检察,重点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执法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检察监督。
管理场所全面检察
检察干警入监约谈监狱民警及罪犯,抽查监狱号舍并突查劳动现场,并对禁闭监区、伙房监区和医疗卫生站进行全面检察。干警们详细了解了监管场所人员健康情况,与监管场所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通报”、“零报告”制度,监督分监区对曾出入重点疫区的在押人员,严格落实隔离关押措施,跟踪了解防疫治疗等进展。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检察干警入监实地查看警察值班安排,调阅罪犯计分考核表,抽查重点部位监控录像,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理罪犯控告、申诉和举报。在检察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与执法不规范问题,及时向监狱提出口头纠正意见,要求其整改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监狱进行反馈,建议其积极改进,整改落实,并将结果函告检察机关。
下一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监管场所的工作联系,共同研究疫情常态化检察监督的新模式,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监督,努力实现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工作的“双赢 多赢 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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