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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案靠得住,帮我要到了血汗钱”李某感激地说道。近日,佛坪县检察院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方式,通过电话核查、微信劝导等方法,督促被申请人谭某及时足额向申请人支付了劳务工资1.64万元,申请人李某自愿撤回申请。

2016年,李某受谭某雇请,到谭某承包的房屋建设工程从事内外墙粉刷工作。2016年10月,工程完工双方进行结算,谭某应付劳务工资2.64万元,经李某多次催要,谭某于2021年2月支付1万元,对欠下的1.64万元向李某出具了欠条。经李某再三催要,谭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

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李某申请后,认真听取其意见及诉求,得知双方本是“老乡”,且近几年还有其他合作关系,承办检察官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寻找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通过电话核查,了解到谭某现在某地承包工程,因受疫情影响不便回来,其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目前确无履行能力。检察官随即添加了双方微信,分头耐心细致做劝解梳导工作,双方均愿意在检察院主持下进行和解,李某同意再给谭某半个月的履行时限,否则将请求支持向法院依法起诉。在宽限期内,检察官多次督促谭某积极筹款,谭某最终信守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将欠款全部转入李某账户,一起长达六年之久的劳务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自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以来,佛坪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理念,紧盯弱势群体诉求,积极改进工作思路、创新方法举措,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督促被申请人及时履行,帮助申请人较快实现诉讼目的,对被申请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探索出“支持起诉+检察和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赋予检察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结困难群众提出的劳务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6件,帮助确认及追回合法债权16.46万元,既减少了诉累、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 佛坪县人民检察院

审核 | 房   巍

关键词: 被申请人 人民检察院 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