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诚信申报开始


(相关资料图)

按照西安养老保险经办最新消息,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已启动!

根据通知要求,陕西省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简称“平均工资”)公布前,参保单位可按照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自主申报缴纳,平均工资公布后通过提交《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进行确认,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完成诚信申报。

申报方式和服务渠道

2023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可选择网上在线申报或现场经办申报两种方式进行2023年度的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网上在线申报:登录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陕西养老保险APP (单位版)办理。

现场经办申报: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预约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进行相关基数申报业务办理。

操作指南

2023年度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应以职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凡低于4319.00元的暂须按4319.00元申报:凡高于21593.00元的,暂须按21593.00元申报,

社平公布后,参保单位应首先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以及能够体现职工姓名、工资信息的劳资台账、报表或个人所得所申报表等资料,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缴费基数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个人缴费上下限要求的缴费基数进行修正。其中,缴费基数不足平均工资60%的,补足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本金;之前按4319元申报的,依参保单位申请退付与平均工资下限差额部分养老保险费本金;高于平均工资300%的,多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由系统自动调整并退付高出部分养老保险费本金。

原则上,在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已申报的缴费其数不再变更。

关键词: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