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行人勿闯红灯;

摩托车、电动车勿逆行并请佩戴安全头盔;

机动车要礼让行人、系好安全带、勿乱停乱放。

与文明握手

与陋习再见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促进村民自觉遵守“一盔”的目标,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临渭交警大队闫村中队针对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107省道盘查农村群众未戴头盔的二三轮电动、摩托车,在劝导过程中不予配合或多次劝导仍骑行不正确佩戴头盔的驾驶人,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在农村地区,经过常年整顿,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相较以前有所减少,但是对于农村地区群众来说,佩戴头盔的习惯意识还是不强,到了冬季,由于穿的厚,行动不灵活的因素,面对省道上面来往的大货车,依旧我行我素,不佩戴头盔,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对于这种现象,临渭大队民警继续秉持“先教育,后处罚”的执法理念,让群众自己意识到头盔冬季保暖又保命的功能,自觉提高安全意识,提升主观能动性,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农村地区的头盔佩戴率,减少亡人事故的几率。

开展专项整治,最终目的是为了持续净化路面交通环境,不断把“安全盔、生命盔”的理念引向村民。在此,临渭大队提醒广大的驾驶员朋友,“一盔一带”,才能安全常在,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 。

关键词: 农村地区 安全意识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