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咸阳市发布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月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统一广场看到地面上有较多燃放烟花爆竹后遗留的垃圾。当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现场,看到地面上的垃圾已清理,多部门正在此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市民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看法不一
(相关资料图)
1月4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统一广场,看到部分地面被燃放烟花爆竹后遗留的垃圾所覆盖,部分地面上零零散散的堆放着一小堆一小堆的垃圾,多个垃圾桶也被烟花爆竹扔满,环卫工人正在清理现场。
统一广场附近住户高大爷告诉记者,自12月30日晚上起,每天晚上统一广场就陆陆续续有市民在此燃放烟花爆竹,一般情况下燃放两三个小时,“有时到晚上11时,影响附近住户睡眠,希望可以在燃放时间、燃放量上控制一下”。
前来散步的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碳,对环境有所影响,同时还给环卫工人也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为了市民的健康,也为了环境更好,最好还是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了”。
除此之外,记者在现场还看到有小孩正在玩耍摔炮,也有市民认为适当的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节日氛围,也更有年味。
多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下午5时许,记者再次来到统一广场,看到遗留的垃圾已清理完毕,民警正在悬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条幅、摆放警示牌,广场入口处拉起了警戒线,广场内多处也悬挂上了由咸阳湖管理处发出的条幅。
渭城区中山街道办在其辖区内安排警车、执法车4辆,车上放置喇叭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摆放多个警示牌;渭城铁骑队员正在现场维持秩序,遇见售卖烟花爆竹的车辆对其进行劝导,并驱离;秦都公安出动警力100余人、警车近20辆,在统一广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据了解,该活动自1月4日起截止8日结束,为期5天,主要在统一广场、人民广场开展,各派出所在其辖区内进行巡逻,发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后,对其进行劝导。
天色渐晚,记者看到市民陆续走进广场,民警们列队后开始在现场进行巡逻。
华商报记者 杨宁 编辑 牛佩瑶 朱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