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与现行的学业水平考试相比,新学考有哪些变化?新发布的《实施办法》里,哪些与新高考密切相关的内容值得关注?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陕西省教科院、西安市教科院、省内部分高中负责人以及高考志愿填报专家,帮助同学们更好地认识新学考,更充分地应对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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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有哪些变化?
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教科院了解到,相比现行的学业水平考试,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考试类型有变化。原来的学业水平考试只有一种类型。《实施办法》规定,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是考试科目有变化。原来的学业水平考试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通用技术等7个科目,所有普通高中学生都要参加。《实施办法》规定,合格性考试设置了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所有科目共14门,所有普通高中学生都要参加;选择性考试设置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三是考试安排有变化。原来的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3月份,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不能报考。《实施办法》规定,考试时间为5月份,且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可报考4门科目,其中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中最多选1门,在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中最多选3门;体育与健康和音乐、美术3门科目的考试安排在高三实施。
四是成绩呈现有变化。原来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和合格两种呈现方式,考生成绩按既定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C以上为合格、D为不合格。《实施办法》规定,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也是采用等级和合格两种呈现方式,考生成绩按既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D以上为合格、E为不合格;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的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胡道平分析,《实施办法》对考试方式与时长做了明确规定,并且细化了成绩呈现与使用。其中,明确了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与否的比例与合格性考试等级划分的比例: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E等不超过3%。
《实施办法》中的考试安排赋予了学生自主选择权,学生可在高一和高二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合格性考试科目。胡道平表示,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对于合理安排报考科目至关重要。“学生需要尽早抉择好未来的选择性考试科目,不选的科目可以提前完成合格性考试,为后面的学习节省下时间和精力。比如,如果选择‘政史地’组合,就可以尽早考完化学和生物学的合格性考试。”
西安高新唐南中学校长丁剑平认为,新学考的变化还体现在考试的内容上。《实施办法》明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必修课程内容。“这就要求学生必须保证在该学年修完可以选择的考试科目的必修内容,学校在教学上必须做出妥善安排。学校将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规划,把选择的权利交给学生。”
丁剑平校长表示,新学考设置了14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体现了对学生五育并举、全面修习、全面发展的重视。“在考试的层面以外,作为教育者我们都知道,对于学生来说,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对他们未来长远的发展特别重要。学校对学生的体育锻炼一直有长期要求,每个学期都会进行体育测试,测试结果进行备案和跟踪;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只能在高三第二学期才可以参加。”
2.新学考与新高考密切相关哪些内容需要重点关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周接夏告诉华商报记者,学业水平考试与高校招生录取密切相关。“首先是选择性考试科目的选择凸显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性,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其办学特色和培养要求的学生。其次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从事二十余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薛梅老师表示,新高考下的学业水平考试从宏观上来讲是考试制度和人才选拔机制转变,从微观上来讲学考的结果直接关乎高中毕业、高考报名、高考选科和高考录取。“《实施办法》里明确了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含实验操作测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因此学考成绩与高中毕业直接挂钩,而毕业证或者同等学力又是高考报名的条件。因此学考的各科成绩对高考报考和录取的影响就不言而喻。”
陕西省教育厅公布的《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50问》中指出,合格性考试成绩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中学校通过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电子档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分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由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统一导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作用一是有助于高中学校教育和培养学生、促进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二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各在陕招生的普通高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制定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具体使用办法,把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3.为适应新变化学校应做好哪些准备?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明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评价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玲表示,本次修订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配合新高考综合改革,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对高中育人质量提升的要求。“在这种质量意识的提升中,我们强调是综合的质量的体现和学科素养而非单纯的考试成绩,更重要的是聚焦如何通过学科的学习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
贾玲认为,本次修订将引导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的转变,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更加注重互动性、探究性、体验性以及合作的教学方式,课堂教育应更加注重与生活生产的结合、更加注重所学知识的实践应用,要能够体现出大单元教学的整体意识。学生也应该积极进行探索思考,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只有真正转变‘教’与‘学’的方式,以教促学,以学定教,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此外,还应通过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最终达到育人的成效。”
2021年12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意见》《陕西省普通高中推进选课走班管理的指导意见》两个重要文件,文件中早已对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以及推进选课走班管理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周接夏表示,高中教学要一改过去“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的传统教学方法,要适应学生“学其所好、考其所长、报其所志”的转变,全面推进适应学生个性化差异化发展的教学和管理改革。对此,他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高中课程方案,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为学生提供规范丰富的课程。二是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课选科的需要,学生科学有序选课,学校合理编班排课,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三是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教学管理能力,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研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和不同的选科选课情况,组织实施相应的教学管理,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四是加强办学条件保障,在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胡道平表示,学校应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对学生选科选课指导。据了解,学校建设了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指导学生增强对自我和人生发展的认知与理解,学会终身学习,积极主动为升学、专业选择、职业规划、人生发展做好准备。在新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已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选课走班专题讲座,围绕“3+1+2”模式、等级赋分、选课原则、选课的方法和步骤等问题进行系统培训。此外,学校将在高一第二学期的期中、期末开展模拟选科,综合学生学科优势与潜能、职业倾向与个性特点、高校专业选考要求等给予学生选科选课指导和最优组合建议。
4.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哪些重大意义?
陕西省教育厅公布的《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50问》中提及,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以及促进高校科学选才。
周接夏校长表示,《实施办法》对推进我省新高考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课程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充分发挥以考促教的作用,引导和促进高中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和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并持续改进教学组织管理方式。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以考促学的作用,让学生“学其所好、考其所长、报其所志”,引导学生树立人生志向、自主规划学业,发现和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修习课程实现全面发展,打牢终身发展的基础。三是有利于服务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办学特色和专业要求的人才,促进高中、大学人才培养的贯通衔接。四是有利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准确掌握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考试的评价监测功能,完善高中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华商报记者 锁铮铮 耿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