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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同学告状,未成年女生文某等人对同为未成年的的同学拳打脚踢、拍摄裸照……日前,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灞桥区法院获悉,文某获刑一年三个月。

被告人文某、卢某(另案处理)等6人均系西安某学院在校学生。2021年10月18日22时许,文某等人从学校翻墙外出被班主任发现后怀疑是孙某告状,遂商议返回宿舍后与孙某当面理论。

当晚11时许,文某将孙某骗至学院某宿舍中,与其同伴一起对孙某拳打脚踢,期间不仅使用宿舍的扫帚棍抽打孙某,更从旁录制欺凌视频。为防止孙某将此事告知老师,文某提议给孙某拍摄祼照,逼迫其脱掉上衣、下跪道歉,并继续殴打孙某。至次日凌晨2时许,文某等人才放孙某离开,随后孙某将此事告知学院老师。经医院诊断,孙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右侧创伤性耳聋。后学院教师带领孙某到公安机关报警,并安排专人陪同、管控文某等涉案人员。当日,公安机关将文某等人抓获。

灞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伙同他人随意殴打未成年被害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文某等六人因琐事对被害人孙某殴打长达两小时,期间还对孙某拍摄裸照,其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社会危害性较大,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惟被告人文某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在亲属协助下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依法应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

华商报记者 宁军

关键词: 公安机关 拳打脚踢 软组织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