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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秦岭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为“优”,黄土高原成为全国增绿幅度最大的区域。10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79.7天,重污染天数平均5.2天。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96.4%,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其中,黄河流域同比提高9.2个百分点,长江流域首次全部达到Ⅱ类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同比减少2.7个百分点。国考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应急事件数量实现“九连降”。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省12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27。汉中市首次迈入达标城市行列,陕北、陕南5市空气质量首次实现全部达标,全省69个县(区)达标。环境空气质量前三位依次是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全省12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5.2天,同比减少4.1天;SO2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NO2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CO平均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NO2、CO浓度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01条河流23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6.1%,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9%,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黄河中游陕西段总体水质优,同比提升一个等级。黄河中游陕西段干流水质优,监测的1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无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同比保持优良。除渭河、延河、无定河外的黄河中游陕西段支流水质优,监测的24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5.8%,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比例为4.2%,同比下降20.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
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同比等级不变。全省环境空气、水体、土壤、电磁辐射、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等178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未见异常,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申东昕
监制|赵侠
制作|边磊